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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

作家: 姚丹 - 发表于: 2014年03月18日 | ENG (English)

宋朝说书中“讲史”与“朴刀杆棒”两种类型的结合,则孕育了长篇章回小说《水浒传》,其成书时间与《三国演义》比较接近,作者是施耐庵(生卒年不详,约1296—1370)。

《水浒传》中的人物多活动于“江湖世界”,同时他们活动的一个集中地是梁山,这是外在于市民日常世界的。历来有很多读者把《水浒传》中的人物当英雄好汉看待,因为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集聚在梁山。水浒英雄鲁智深、武松确实有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助弱者解脱困境的好汉行为。《水浒传》描写水浒英雄们快意恩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江湖生

活,也令那些拘泥于日常生活的凡夫俗子向往。同时,江湖生活是没有家庭的,所以你在这里看到的是中国男性之间令人感动的、同生死共患难的“生死交情”

《水浒传》的故事性很强,书中引人入胜的情节比比皆是,如“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大闹野猪林”、“风雪山神庙”、“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三打祝家庄”等等,情节跌宕起伏,充满悬念。小说结构简单,基本上是单线演进,以某一英雄人物的英雄行为组织情节,再按内容需要连缀起来,某几回合起来就是一个江湖英雄的小传,可以作为单独的故事阅读。      

《水浒传》中的人物的出身很复杂,他们有的是财主官吏,有的是杀人抢劫的强盗,也有的是受人陷害的高级军官,还有许多社会上的游民,他们啸聚梁山,既有“替天行道”的使命感,却也有“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直接的物质欲望。他们仗义行侠,却也滥杀无辜,比如其中的一个英雄武松,他在“血溅鸳鸯楼”这一回中,跟他有仇的只有三个人,但他却杀了十五个人“方才心满意足”;另一个英雄李逵在“江宁劫法场”中杀得性起,上下翻飞的两把板斧结果了不少无辜者的性命。有久居美国的学者因此指出这些情节所体现的中国人对于生命价值的漠视,站在现代的角度审视古人,这一结论不为过。但是考虑到《水浒传》成书来于民间说书,这种血腥杀戮所达致的“高峰体验”,恐怕是说书者为营造现场气氛所惯用的手段,这迎合的或许是听众的“低级欲望”——嗜血的欲望,但这欲望却也是人类亘古以来之天性,我们在《十日谈》、《巨人传》中能看见其影子,在今天的恐怖片中也能听到其回声。

Shi Nai'an and His Great Novel 'Outlaws of the Marsh'

作为文人的作者施耐庵,他在把民间说书整理改写成自己的小说作品的时候,不可能不寄托自己的情感和理想。罗贯中强调了汉家正统的思想,而施耐庵则表达了文人建立边功的梦想。他给水浒英雄们定了“替天行道”的使命,即他们没有夺取“天”——政权的想法,他们所要求的是“天”能够接纳他们,为天所用。他们跟随宋江接受朝廷招安,去平定其他的叛乱,这都是文人施耐庵梦想建立边功的折射。所以,20世纪70年代中国“文革”期间批《水浒》,批它“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投降主义”,可以说是对施耐庵意图的准确背书。但梦想终化为乌有,英雄好汉最终只是“魂聚蓼儿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