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年12月31日 | ENG (English)
1940年3月22日,我们的伟大领袖在对6万名群众讲话时宣称,印度穆斯林需要建立一个民族自治国家,而且这个国家将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在他的讲话中和第二天通过的决议中都没有提及“巴基斯坦”这个国家名称,但提出了要建立一个“独立家园”的概念。
1940年,我们的伟大领袖在西姆拉(Simla)会见了时任英国驻印度总督,总督向他保证,英属印度的任何国家未来规划或国家宪法,在没有取得穆斯林同意的情况下,英国政府都不会采纳和承认。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各参战国激战正酣之时,圣雄甘地及其领导的国会发起了“印度退出运动”。这是对英属印度政府的公开宣战,但采取的是非暴力不合作或和平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方式。然而,正如我们的伟大领袖所预测的那样,这场运动由非暴力演变成了大规模的暴力事件。甘地于1943年2月9日开始绝食至3月2日,之后暴力事件才逐渐减少。
1945年丘吉尔辞职后,英国不再资助印度。英国政府授权韦维尔总督召集印度中央和各省领导人参加会议,成立新的印度教和穆斯林共同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并举行立法选举。在我们伟大领袖真纳和圣雄甘地的会谈中,穆斯林联盟(穆盟)与国大党之间的紧张关系一直都在持续。1945年12月,穆盟以获得全部穆斯林得票数的88%,赢得了中央立法议会中所有的30个穆斯林席位。
同年2月,英国内阁决定派遣一个“内阁使团”赴印度(译者注:目的是解决印度的宪政问题),这个代表团由印度事务大臣帕希克·劳伦斯(Pethick-Lawrence)、海军大臣A.V.亚历山大(A.V. Alexander)和贸易局主席斯塔福·克里普斯(Stafford Cripps)爵士组成。“内阁使团”提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英属印度划分为三个行省,即印度教占多数的各省组成一个行省,穆斯林占多数的各省再组成另一行省,而各土邦组成的联合政府为第三个行省。方案二:英属印度划分为两个自治领地,即印度斯坦和巴基斯坦。其中的任何一个自治领地都可以和各土邦再进行联邦。而巴基斯坦与印度斯坦的边界则由居民的宗教信仰来界定。克里普斯爵士建议把这两个方案公开摆在几大政党面前,得到支持最多的方案就会付诸实施。
谈判开始时,由于穆盟提倡两国分治,而国大党更想要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因此这两大政党之间存在着根本分歧。尼赫鲁坚持认为,联盟问题应在制宪之后解决,但我们的伟大领袖真纳想要的是分治后独立国家的宪法。
由于建立一个完全独立的、拥有主权的巴基斯坦国并不能解决少数族裔群体的问题,因此这个方案被否决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三级政府方案。在三级政府中,中央政府权力最小,只负责国防、外交和通讯事务,而各行省可自由组建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每十年,任何一个行省都可以要求重新审议宪法。
国大党接受了内阁使团提出的方案,但对中央政府权力的限制持保留意见。作为回应,1946年7月穆斯林联盟提出两项决议:第一项决议撤回了穆斯林联盟对内阁使团所提方案的认可;第二项决议呼吁,由于英国和国大党的背叛,穆斯林联盟将设立一个直接行动日来实现巴基斯坦建国。
8月16日星期五是公共假日,孟加拉穆斯林联盟政府宣布直接行动日就定在这一天。穆斯林联盟领导人在加尔各答举行集会,孟加拉总理苏赫拉沃迪(H.S. Suhrawardy)也到场声援。暴力事件发生在当天清晨,教派之间的仇杀造成一万多人死亡。伟大领袖随后宣布:“穆斯林联盟保证,对于划分到巴基斯坦的那些非穆斯林民众以及印度教种姓的少数族裔,这两个群体加起来有近2500万的人口,他们在巴基斯坦会得到很好的照顾。”
我们的伟大领袖在接受内阁使团所提方案时,展现出他的睿智和灵活性。而由于国大党方面的原因,英国殖民者想要把英属印度保留为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的最后一次尝试宣告失败了。建立一个巴基斯坦主权国家的道路和前景现在已经明朗化,穆斯林即将摆脱印度教占多数的国家统治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