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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国父于1947年8月11日在巴基斯坦第一个制宪议会上的发言(摘录)

- 发表于: 2014年08月11日 | ENG (English)

如果你们能精诚团结合作,既往不咎,就一定能够马到成功。如果你们能够改变自己的过去,并能同任何人平等合作:不管他是属于什么社会的,无论你们过去是什么关系,无论他是什么肤色,种族,或者信仰;无论他是一等,二等,还是三等公民,无论他有跟你同样的权利,还是他有特权或是义务,你们都一定会不断地进步。

我必须强调。我们应当本着这样的精神共事,因为将来所谓的多数民族派和少数民族派—印度教派和穆斯林教派之间的摩擦都会消失,因为即使是穆斯林里也分帕坦人,旁遮普人,什叶派,逊尼派等,而印度教派里也分婆罗门人,瓦史纳瓦斯人,卡特里人,孟加拉人,马德拉斯人等等。事实上,如果你们问我的话,我说印度之所以没有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获得自由和独立的最大障碍,就是因为这一点。任何力量都无法征服另一个国家,尤其是顺服拥有4亿灵魂的民族,即使它已经发生了,也绝对没有任何人能够长时间持续奴役,除非是因为该国本身有这样的弱势。因此,我们必须汲取这次的教训。在巴基斯坦这个国家,你们都是自由的,你们可以自由地去你们的寺庙,也可以自由地去你们的清真寺或任何其他地方礼拜。你们可以属于任何宗教,种族,信仰-因为这些都跟国家和政府的事务无关。